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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管辖与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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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避主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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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。

  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,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庭长、副庭长、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;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、执行员、书记员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员、勘验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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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鉴春律师 河南省周口市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25层